一、类别和领域(研究方向)
1.类别和领域概况
三亚学院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隶属社会学院,依托教育部产学研合作基地、省级科研基地等校政、校企合作基地、以及专业实习实训基地等平台建设,针对乡村振兴与农村社会工作、老龄健康社区、医务社会支持与健康行为引导、矫正社会工作与司法社会治理等问题,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技术与方法,以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基础上的能力建设作为培养特色,为海南自贸港建设和海南经济发展服务。
2.研究方向
本专业学位授权点分设农村社会工作、老年与健康社会工作,以及人民调解与司法社会工作三个培养方向。
(1)农村社会工作
本方向主要针对农村社区发展目标和问题,培养能够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开展预防性、干预性和建设性介入,为经历急剧社会变迁的乡村人口的共处共融和发展服务,具备社会工作专业知识、专业价值观和实务技能的、助力乡村振兴的“行动型”人才。
(2)老年与健康社会工作
本方向主要培养能够帮助城乡老年群体和“候鸟”人群满足其心理需求与社会期待,依托产业学院和吉利集团,辅助提供养老、心理健康及康复服务,参与健康社会治理的“技术型”人才。
(3)司法社会工作
本方向主要面向社会失范和刑满释放人员等群体,依托交叉学科,培养可以深入人民调解、仲裁、公证等纠纷化解机制研究,从事青少年社会矫正、岛内与外来人群间的民事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的“行业精英”人才。
二、培养目标
本学位点注重立德树人,基于海南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遵循社会工作学科研究生教育一般规律,根据社会工作专业学位教育特点,借鉴相关国家和地区高端社会工作人才培养经验,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专业价值观,掌握社会工作的理论和方法,熟悉我国社会政策,具备较强的社会服务策划、执行、督导、评估和研究能力,能够胜任乡村振兴、自贸港建设、人群服务和城市治理的应用型专业人才。
三、基本学制
1.基本学制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2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3年。
2.申请学位最长年限(含休学时间、延期毕业和结业后重新申请学位)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不得超过4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不得超过5年。
四、培养方式
1.实行学分制
学生必须通过学校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方能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部分培养环节的启动(如学位论文开题)应满足特定的学分要求。
2.理论与实践课程结合
采用课程讲授、案例研讨和专业实习等多种形式,重视实践教学。实务课程,配备现代化的多媒体教室、社会工作实验室等硬件设施,可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士为学生开展实务技能训练。
3.重视专业实习
要求学生至少有800小时的专业实习。发挥学校督导与机构督导的双重作用,提高实习产出。
4.推行导师组与双导师制
发挥集体培养的作用。导师组以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正、副教授为主,并吸收讲师共同指导学生。同时,实行双导师制,聘请有丰富实务经验和研究能力的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士为校外导师,共同指导研究生。
五、课程体系与学分构成
1.学分设置
总学分为36学分。其中,课程学分不低于28学分(必修课不低于20学分,选修课不低于8学分);实践环节8学分(社会工作实习6学分,毕业论文2学分)。
2.课程体系构成
(1)公共基础课
公共基础课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课、外语、论文写作三部 分,同时开展体育、美育、劳动实践教育课和思想政治理论。
(2)专业核心课
专业核心课包含专业必修课(不少于14学分)、专业选修课(不少于4学分)、专业方向选修课(不少于4学分)
3.专业实践
分成同步实习和集中实习。具体内容如下:
(1)同步实习:与专业课程的实践环节同步进行。同步实习在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完成,不少于300小时。
(2)集中实习或团组实习:一般在第二学期的暑假和第三学期进行,不少于500小时。研究生在机构督导和专业教师的共同指导下,综合运用所学社会工作知识、理论和方法完成实习工作。
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体系及学分构成
课程类别 | 课程 性质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学时 | 开课 学期 | 考核方式 | 学分 要求 |
公 共 课 | 必修 | 政治理论 | 3 | 45 | 1 | 考试 | ≥6学分 |
外语 | 3 | 45 | 1 | 考试 | |||
论文写作 | 1 | 15 | 2 | 考查 | |||
选修 | 体育、美育、劳动课 | 1 | 15 | 2 | 考查 | ||
形势与政策 | 1 | 15 | 2 | 考查 | |||
专 业 课 | 专业必修课 | 社会工作理论 | 2 | 30 | 1 | 考试 | 14学分 |
社会工作研究 | 2.5 | 45 | 1 | 考试 | |||
高级社会工作实务(宏观) | 2 | 30 | 1 | 考试 | |||
高级社会工作实务(微观) | 2 | 30 | 2 | 考试 | |||
社会工作伦理 | 2 | 30 | 2 | 考试 | |||
社会服务管理 | 2 | 30 | 1 | 考试 | |||
社会政策分析 | 1.5 | 30 | 2 | 考试 | |||
专业选修课 | 民族社会工作 | 2 | 30 | 1 | 考查 | ≥4学分 | |
社会工作行政 | 2 | 30 | 1 | 考查 | |||
社会工作评估 | 2 | 30 | 2 | 考查 | |||
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 | 2 | 30 | 2 | 考查 | |||
社会心理学 | 2 | 30 | 2 | 考查 | |||
方向选修课 | 农村社会工作 |
| |||||
农村社会工作 | 2 | 30 | 1 | 考查 | ≥4学分 (三个领域方向课程至少选修一个方向) | ||
贫困与发展 | 2 | 30 | 2 | 考查 | |||
社会保障制度 | 2 | 30 | 2 | 考查 | |||
老年与健康社会工作 | |||||||
老年社会工作 | 2 | 30 | 1 | 考查 | |||
医务社会工作 | 2 | 30 | 1 | 考查 | |||
精神健康服务 | 2 | 30 | 2 | 考查 | |||
人民调解与司法社会工作 | |||||||
司法社会工作 | 2 | 30 | 1 | 考查 | |||
社会矫正 | 2 | 30 | 2 | 考查 | |||
青少年社会工作 | 2 | 30 | 2 | 考查 | |||
社会工作实习 | 6 | / | 234 | 考查 | 6学分 | ||
学位论文 | 2 | / | 34 |
| 2学分 |
六、学位论文
1.学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论文类型可以是实务研究、项目研究或政策研究。
2.要求结构完整,逻辑清晰,文字流畅,观点明确;符合学术规范,无政治方向及研究伦理方面的问题;体现社会工作的特色。
3.学位论文需完成开题、查重、外审及答辩等环节。正文字数不少于2.5万字。
七、毕业及学位授予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获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方可申请论文答辩。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证书与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