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9日上午,我校社会学院邀请清华大学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社会学专业博士生导师孙秀林教授为师生作题为“理解成员权:城市化进程中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讲座。在城乡融合发展的时代浪潮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既是连接土地与农民的纽带,也是基层社会治理的特殊社会空间。孙秀林教授结合多年田野调查经验及多省区的调研案例,为师生揭开中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运行密码,探讨成员权背后的社会逻辑。该讲座是社会学院“悦思讲坛”的第二十六期,讲座由社会学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肖芒主持,与谈人为社会学院周强教授。

(讲座现场,社会学院师生到场聆听)

(主讲人孙秀林教授孙秀林教授以“从田野调查看城市化进程中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题进行阐释)
学术溯源:从方法迭代到问题深耕
“社会科学研究不能漂浮无根,必须扎根历史与情境的土壤。” 讲座开篇,孙秀林教授分享了自己的学术历程。从早期专注量化研究,到逐渐转向质性研究与量化研究结合,通过深入的田野调查,紧扣中国社会发展的现实脉搏。他说:“年轻时追逐各种研究方法与软件技术,后来才明白,真正有价值的研究,是要在与普通人的交流中发现问题,在纷繁的资料中提炼逻辑。”孙教授研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初心,源于对中国社会“总体性”与“历史性”的追问。“中国的集体经济组织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与中国文明的制度形态、文化模式、政治框架紧密相连,也见证了从社会主义改造到改革开放再到新时代的历史变迁。”正是这种跨学科的学术视野与追根溯源的学术态度,让他的研究跨越北京、上海、广东、湖北、浙江、河北、内蒙古、云南、贵州、广西等多个省份,仅做一个“集体经济组织”的项目就积累了数百万字访谈材料和52个典型案例,为研究集体经济组织的运行逻辑和内部系统奠定了坚实基础。
历史脉络:集体经济组织的蝶变与重生
“理解集体经济组织,必先回望其历史脉络。”孙教授指出,理解集体经济组织需追溯其三次关键转型期:1952年土地改革完成后,中共中央《关于农业互助合作社的决议(草案)》颁布后,成立的互助组;1953年12月 中共中央颁布了《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逐步实现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由互助组到初级形式的半社会主义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再到完全社会主义的高级形式的农业生产合作社。1958年,中共中央颁布《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后,1958年底,大多数省份完成了向人民公社的过渡。人民公社将土地转为集体所有,形成“三级所有、队为基础”格局,组织兼具多重功能。1978 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行,集体资产分户,组织物质基础削弱,一度瘫痪,但集体产权核心属性未变。2010 年起,中央聚焦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党的十八大后进程加快,2024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出台,明确产权与规范,推动其进入法治化新阶段,旨在重构经济联结、破解基层治理中的“悬浮”难题。
田野解码:成员权背后的矛盾与共识
“集体经济组织的核心是‘人’,成员权的界定与实现,是城市化进程中最现实的命题。” 孙教授结合深入调查的访谈案例,深入剖析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变动中的权益争议。如外嫁女权益、新生儿成员资格、去世成员股份继承等权益争议普遍存在的问题,其中,孙教授分享的广东姚会计“嫁入未分地,离婚难获产”的困惑,颇具代表性。通过类型学分析,他将集体经济组织核心属性概括为“共居、共财、共管”,而城市化正深刻改变其内涵。实践中,各地形成差异化解决方案,或“固化到户”化解家庭内部矛盾,或通过集体民主程序动态调整,以兼顾公平与效率。
孙教授率博士生在北京郊区调查的一家有1800名员工和6.3亿资产的集体经济组织,长期受“人资问题”困扰:企业吸纳村里土地资源的职工后,需终身承担其养老责任,却无对应建设用地指标,转居成本高致养老难入社保,而村里无接收压力,双方僵局难破。孙教授解析道,案例中核心是成员权、企业用工权与社会保障权的交叉矛盾,破解需回归历史情境与制度逻辑,且农村产权关系嵌入“家”与“共同体”社会关系,这是理解农村问题的关键。孙教授从案例到理论一环环地进入和分析,让在座的师生学到了“如何将田野资料写成文章”的方法。
学术启示:从田野经验到社会科学洞见
“社会事实外在于个体、对个体具有强制性,社会学研究必须用社会事实解释社会事实。” 孙秀林教授结合自身研究心得,分享了田野调查的方法论启示。他认为,田野中的核心概念往往隐藏在被访者的日常叙事中,“只有回到历史与情境中,才能真正理解这些概念的内涵,那些表面关联不直接的表述,恰恰是解开问题的关键。”
孙教授用20多年的调查研究经验启迪师生,他说:“好的研究要‘接地气’,既要走进田野发现真问题,也要学会将现实矛盾转化为学术议题;更要‘有格局’,始终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研究与中国城乡融合发展、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大命题相连。” 他认为,集体经济组织的研究不仅具有理论价值,更能为破解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实现共同富裕提供实践启示。

(周强教授作为与谈人就讲座内容提出疑问并与孙教授进行探讨)
与谈人周强教授在听完孙教授的讲座后,向孙教授提了两个既是理论又是现实的问题:第一,有什么方式可以将制度经济学和社会学互相借鉴、相互交融?第二,案例中谈到集体企业和集体经济,在经济学上是传统的议题。在今天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这样的集体企业和集体经济如何避免通过所谓的福利被滥用管理权的?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蚕食企业的利润。孙教授用202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回应,同时也用探讨的方式与周教授进行理论高度的对话,他们的交流将讲座推向了高潮。

(陈巴特尔教授与迪木拉提教授就讲座内容作出学术分享,进行交流)
紧接着社会学院的陈巴特尔教授、迪木拉提教授分别就“牧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区别及发展”和“采用‘家庭’模式来解决集体经济中出现的个人问题,是治标还是治本?”与孙秀林教授进行了思想碰撞,将学术交流再一次推向高潮。

(主持人肖芒教授为孙秀林教授的讲座作出总结与致谢)


(讲座结束后,孙秀林教授与社会学院师生合影留念)
讲座尾声,肖芒教授总结道:孙秀林教授带来的社会现实和前沿问题的高端学术讲座,既给三亚学院营造了浓厚的学术氛围,也为三亚学院的师生开辟了一条社会科学研究的新路径。他的讲座既有历史厚度,又有田野深度,为师生提供了从社会学视角理解中国农村集体经济的全新维度,也彰显了社会科学“经世致用”的学术魅力。
文字:秦煜青
图片:黄文露、王乐怡
编辑:吴永豪
一审一校:肖 芒
二审二校:苏米雅
三审三校:温 迪